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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司法局十三五期间及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及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3-09 15: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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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司法局十三五期间及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及工作安排

X县司法局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安排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为托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2016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承办工作集体二等功”、“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呼和浩特市2017年度旗县区普法工作展评会PPT讲解展示第一名和普法工作满意度投票第一名,荣获呼和浩特“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被县委评为托县“2017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荣获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旗县区普法工作展评会PPT讲解展示第一名和普法工作满意度投票第一名,被县委、政府评为“托克托县文明单位”,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托县法律援助中心获2018年度托克托县“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2019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托克托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单位”。

(一)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风貌

一是我局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管理的原则,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坚决整治“四风”、持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到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通过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在全面学习重点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同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依法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执纪问责,筑牢了党风廉政建设防线。三是将党建工作与包村扶贫紧密结合,创新性的开展支部联建工作,组织局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和所驻村镇干部亲赴村民家中开展推门纳谏活动,就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服务人民群众及扶贫扶智工作如何切实有效开展,与群众进行了亲切交流和深入探讨,形成了切实有效的意见建议。

(二)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了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2019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0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先后召开两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如期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通过全面组织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准备工作,促进我县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深入推进。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把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整改的实效,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三)创新思路,周密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开启新征程

一是以“七五”普法为统揽,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16年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持续深化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启动实施年。我县普法宣传工作以“七五”普法启动实施为统揽,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载体创新,扎实组织实施普法工作,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年,我局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市普法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围绕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目标,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坚持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注重工作创新,切实承担起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10月份,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检查组对我县“七五”普法中期的检查验收,得到了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认可和好评。目前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整合社会资源,截至目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与全县各有关部门在在元宵节、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等常规节点中,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95场次,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次。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已建成托一中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坤和法治文化长廊,黑水泉明泉文化法治广场等,发挥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四是打造亮点,创新载体,搭建普法工作新平台。我局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便捷、高效的宣传优势,通过三者的有机结合构建出一个全方位覆盖的法治宣传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宣传服务作用的发挥。截至目前,托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累积发布各类法治信息857条,托克托司法新浪微博累计发布动态309余条,今日头条客户端累计发布动态167余条。在新模式建立的基础上,通过组建扩充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开办“法制天地”“举案说法”栏目、使普法形式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不断丰富,切实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增强了普法效应。

(四)坚持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按照《清理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清理方案》的工作安排,司法局负责5个部门涉煤领域的政策法规类文件和执行类文件的复审工作。5个部门2000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文件总数为12572件,其中发改委5423件,生态环境分局2176件,工科局1414件,市场监管局379件,自然资源局3180件。执行类文件总数3091件,其中发改委2392件,生态环境分局486件,工科局158件,市场监管局4件,自然资源局51件。列入清理范围文件数为85件,目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二是完善智能化一体平台运用。按照呼市司法局的要求,完善平台的基础信息,对系统的执法监督模块和复议模块进行完善,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数字。其中复议模块实现随时有案件随时录入,网上与纸质办案进程一致。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了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镇综合执法局共计70人参加了培训。在此基础上,组织各个执法部门召开了“三项制度”推进会和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规范了行政执法,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四是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呼依法治市办【2019)9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核,并经县政府2020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一批23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布。

(五)坚持精准发力、破解难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排查化解纠纷力度,积极与各镇联合化解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25起,成功调处纠纷4212起,成功调解率达99.7%,将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二是开展司法所等级化创建活动,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2018年开始经过实地考察,多方调研,经过填补和完善软硬件设施,装备设施、外观及内务标识和严格档案管理,按照标准化司法所的建设要求,7个司法所在人员配置、办公用房、装备设施配备、建筑外观形象设计、业务工作开展及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均已达到一级司法所创建标准。目前,双河司法所、伍什家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已经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一级司法所,XX司法所、五申司法所、园区司法所、河口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均已到位,待审核命名。三是深入排查、重点管控,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创造新业绩

一是推进衔接配合机制。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现状,加强与公安、监狱、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机制。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矫正人员829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724名,现在册矫正人员105名,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采取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从最先的依托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融合蓝牙通信、身份认证、移动通信等技术,建立了一个实时的监控网络,可对携带专用手机、手环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的位置监控和活动状态监控,随时掌握他们的行踪,到现在合理利用远程视频智能化设备,采取线上点验,依靠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手段,借助JIPAD和管理平台电脑端等科技手段进行信息化监管,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核对身份,落实了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情况,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管控体系。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管教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采用电话、微信群、视频通话和特殊对象走访等方式做好特殊时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调适,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七)坚持聚焦民生、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第一完善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在原有6个服务窗口基础上新设了行政复议窗口。依托一级司法所建设在五个镇、二个管委会、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已全部挂牌,实现了“三个到位”。目前,6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148”协调指挥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1897人次。二是在全县120个行政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加大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放宽、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及时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954万余元。四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细则》在全县范围已经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五是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为规范公证行为,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我们从规范收费、程序,提升质量和拓展范围入手,做好公证工作。一方面通过认真开展公证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公证便民措施,运用全市公证管理系统,开展公证各项业务。公证服务大厅已配备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公证处的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另一方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公证、廉租房住房分配现场抽号公证;
同时开启绿色通道,集中为下岗职工、大学生创业者办理《借款保证合同》。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公证1250件,其中其中民事类419件,经济类831件,开展法治宣传和公证咨询多次,工作稳步推进。六是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县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参与信访接待、代理诉讼案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工作。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各镇、管委会开展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双河司法所、XX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工业园区司法所、黄河湿地司法所已与各结对帮扶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并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初步推开了实体入户和远程协助相结合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八)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提升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三室一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初见成效。远程视频会议室建设面积100㎡,具有召开会议、培训授课等多项功能。远程探视室建筑面积25㎡,服刑人员家属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司法局和监狱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探视服刑人员。目前基层司法所均建设了司法所多功能室,建筑面积均超过了25㎡,多功能室具备视频会议、远程授课、矫正点验等多项功能。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建筑面积75㎡,具备召开会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走访、车辆监控、法律服务等多项功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均能在该中心远程开展,切实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工作少跑腿。二是政法网覆盖工作顺利进行。我辖区七个基层司法所,均已接通政法网,并且购置了桌面式视频会议终端,通过局指挥中心MCU可以召开局所远程视频会议。司法部也可以通过自治区司法厅推送的视频画面,实现与司法所直接对话,从部到所实现了“五级连通”。三是司法智能终端(JiPad)投入使用。我局目前共有司法智能终端22部,均已投入使用。司法所干警通过司法智能终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同时分别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远程视频会议室、社区矫正中心、指挥中心安装了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司法厅通过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可以观看与调看局各个功能区的监控视频。司法智能终端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移动司法所”的目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十三五”期间存在问题和不足包括:第一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内容不丰富。普法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还不能满足更多群体新时代的法治需求,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第二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急需补充,工作力量不充足。大部分基层具体工作是由乡镇司法所负责,而司法所普遍存在人手少、人员不稳定、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专业人员缺乏等情况,使基层工作“做实做细难”。第三,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由于法律资源不足,律师或法律服务者时间、精力有限,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公证职业资格的人员严重短缺,制约了律师、公证业务的正常高效开展。

二、“十四五”期间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加大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的培训工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在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全面提升。二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占领网络阵地,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强化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高法治工作新定位

一是以依法治县为核心,开创法治工作新局面。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大力提高行政效率。二是以统筹推进为抓手,展现法治为民新成效。依法治县办将强化各责任单位的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意识,主动对标对表,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效优质抓好依法治县任务落实。通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质量要求,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分类分项建立任务完成标准和验收指标,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全面落实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并及时整改,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普法新格局

一是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创新开展“八五”普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实现全民普法的目标。在我县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的前提下,今后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推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的动态管理机制,让督查考核的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让考评结果的运用真正体现到年度实绩考核中。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四)坚持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督促各镇各部门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阳光复议,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探索优化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和质量。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五)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四五期间”要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度,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要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人民调解案例库,争取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并通过成熟案例的示范作用指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继续完善一级司法所建设,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强对司法所基本情况特别是资产、装备等情况的管理,确保上下底子清、情况明。加强对配发的政法装备特别是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法务室综合职能,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向农村、社区延伸。三是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六)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严格把好“入口关”,从调查评估的范围上要拓展,从调查评估的程序和要件上要从细从严,从评估意见的执行效力上要提高。二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信息库,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各基层司法所心理咨询师全覆盖。三是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联帮联教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率达到100%,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营造和谐发展新环境

一是不断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综合法律服务大厅、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平台和各村委会,打造实体平台。利用信息化+司法行政,推进远程公共法律服务进程,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落到实处。并对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相关经济困难审查,实现审查便捷化,服务零距离。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四是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

(八)实用实战,继续提升信息科技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股所室基础数据的录入、存储,完善我局司法行政数据库建设,为全区大数据、司法云的汇总打好基础。二是提前规划好现有网络线路的拓展延伸,为未来与县内各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预留接入端口,为资源共享提前创造好条件。在此基础上借自上而下的改革XX,积极加强与公检法、社保局、就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协调,逐步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三、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托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固本强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一是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通过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同时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把业务学习与理论学习相结合,把专题学习与日常学习相结合,在全面学习重点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三是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政法铁军”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机制,抓好“关键少数”,并带动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轮岗交流,激活创新司法行政队伍内生动力。

(二)聚焦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入新阶段

一是整理上报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档案。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细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按照考核指标要求,整理归档,形成档案卷宗,并按时上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最终考核结果为呼市9个旗县区排名第2。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4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主任田文阁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工作会暨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就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了非常精准的部署,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并将《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各责任单位,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强力推动,按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度报告,坚决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整改的实效,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三是全面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列出任务分工表,印发给全县各责任单位,要求对照任务分工表,填写对照表、问题清单,报送自检自查报告以及佐证资料,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填报工作,按月填报考核指标,做到及时准备录入,全面组织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准备工作。四是积极认真准备,圆满迎接督查。8月3日和8月18日分别迎接了呼市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组的实地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小微企业、服务大厅、联调中心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反馈问题整改、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等工作内容,对我县的法治政府工作亮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性措施,促进我县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深入推进。

(三)聚焦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累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充分利用托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策划专题,线上线下一起发力,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56条,转发疫情新闻类信息102条、其他普法类信息33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56条,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以不同群体为重点,包括领导干部、青少年、公职人员和企业职工、村(居)居民等,开展针对性普法。三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包括阵地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特别是利用新媒体“两微一端”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台打造普法品牌。会同乌兰牧骑,借助基层综合服务工作,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新及演出,更好地发挥乌兰牧骑的作用,把法治文化和法律咨询带到群众身边。四是印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具体要求和创建标准,各司法所和各镇、河口管委会沟通协调,按照细则逐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四)聚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创新局面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执行有效判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按照相关法律积极应诉,准确合法答辩。截至目前,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其中3件已经办理完毕,均胜诉,其中3件还在审理中。二是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的要求,对托克托县行政赋权乡镇事项责任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的要求,对县本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县本级部门权责清单总计5947项,对权责清单涉及的的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进行了逐项审核。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变相审批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25个部门涉及的60余项变相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三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的通知》,配合县水务局迎接检查,对检查涉及到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对迎检涉及到的水务局具体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指导。四是按照关于印发《托克托县委政法委执法质量评查方案》的通知,参加由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案件评查,利用四天的时间分别对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法院、县检察院的案卷进行了评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按照方案要求的评查范围和依据,对上述四个单位的20本案卷进行了评查。

(五)聚焦和谐稳定,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坚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调解组织网络,筑牢根基。目前已建成1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县、镇、村级调解委员会140个,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295名人民调解员的大调解体系已经形成,实现了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的网格化全覆盖。二是加大排查化解纠纷力度。在开展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在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排查。在全国“两会”、国庆期间,各司法所积极向村“两委”、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了解矛盾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3起,成功调处纠纷403起,其中婚姻纠纷3起,邻里纠纷10起,宅基地纠纷4起,合同纠纷235起,生产经营纠纷1起,损害赔偿纠纷20起,土地纠纷112起,征地纠纷2起,道路交通纠纷8起,医疗纠纷1起,其他纠纷7起。成功调解率达100%,将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三是继续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枫桥经验”在辖区落地生根,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骨干人员,在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截止目前,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已调解各类案件120起,涉及经济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各方面,使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得到解决,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安置帮教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利用刑满释放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核查反馈服刑人员信息数据,核查率100%,衔接率100%。截至目前,全县244名安置帮教对象中没有发现刑满释放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也没有重新犯罪。同时我们还建立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和帮教小组。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截至目前,从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呼和浩特第四监狱等接返刑满释放人员21名,真正实现了与监狱的“无缝”衔接。五是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开展。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程序确定名额、发布公告、产生候选人、任命、备案等,选任出的6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托县人民法院组织的任命宣誓仪式。六是利用每月例会组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扫黑除恶文件,提高其政治站位,不断加大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将扫黑除恶宣传锲入秸秆禁烧、草原防火等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扫黑除恶宣传常态化。各基层司法所在辖区内各行政村、自然村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传活动77余次,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六)推进衔接管理,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一是规范矫正执法程序。为确保“两会”顺利举办、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维稳安保“百日行动”的方案要求,通过远程视频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和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兼顾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较多的情况,合理利用远程视频智能化设备,采取线上点验,依靠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手段,借助JIPAD和管理平台电脑端等科技手段进行信息化监管,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核对身份,落实了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情况,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管控体系。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29名,累计解除矫正对象724名,现在册矫正对象105名,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二是社区矫正管理股组织在册矫正人员开展以“植树造林”“净化环境”“送温暖”等为主题的公益劳动共5次,累计280余人次参加公益劳动。通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另外,我们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教育活动6次,累计集中教育482人次,累计个别教育156人次。通过开展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更深刻了解其应该履行的义务,及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七)聚焦利民惠民,实现法律服务新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第一完善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在原有6个服务窗口基础上新设了行政复议窗口。依托一级司法所建设在五个镇、二个管委会、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已全部挂牌,实现了“三个到位”。目前,6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148”协调指挥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1897人次。第二在全县120个行政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第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开展。7个司法所已与各结对帮扶律师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并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第四初步建立起县、镇、村三级微信“塔群”,在“塔群”转发疫情防控、秸秆禁烧、防火防灾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原来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已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件,法律援助代书3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10万余元。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细则》在全县范围已经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截至目前,办理刑事辩护案件38件。三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我们严格执行贯彻市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案件纳入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建立了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四是提升公证规范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公证服务大厅已配备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推行公证处综合应用系统,极大程度的缩短了办证时间。公证书的受理、拟稿、审批、制证等全部环节在网上一次性完成,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企事业单位延迟复工复产,公证处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办证的公证事项、办理路径及流程等服务指引,引导企业和广大群众采取电话咨询、网上预约等方式,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公证事项材料清单制,尽量做到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145件,其中继承类26件,委托书35件,亲属关系办证4件,股权赠与协议6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68件,离婚补充协议1件,声明3件,现场监督2件。

(八)聚焦智慧司法,继续提升信息科技化水平

一是我辖区七个基层司法所,均已接通政法网,并且购置了桌面式视频会议终端,通过局指挥中心MCU可以召开局所远程视频会议。司法部也可以通过自治区司法厅推送的视频画面,实现与司法所直接对话,从部到所实现了“五级连通”。二是我局与广电公司联合举办了以“开展4K智能机顶盒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百姓生活”为主题的推广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现场为群众展示了内蒙古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的具体功能,扩大了群众的知晓率。到目前为止,我们接通了局指挥中心、双河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养大圐圙法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嘉昱衡律师事务所等8个内部机构。外部机构接通了新营子镇政府,百姓用户为6500户。三是我局目前共有司法智能终端22部,均已投入使用。司法所干警通过司法智能终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我们还为司法智能终端配备了4G不限流量卡,更好的让司法智能终端发挥其作用,并且对使用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流量卡使用培训、翼支付操作培训)。我局社区矫正人员现在册105人,下载安装正行通APP105人,安装率达到100%;
内蒙古公共法律一体化平台内人民调解案件4545件,2020年共录入383件;
全县人民调解员295人,人民调解员下载安装掌上调解295人,安装率达100%;
2020年法治宣传录入332场次,受众人数达14.5万人次。司法智能终端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移动司法所”的目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托县司法局抽调精锐干部第一时间下沉到14个村居,在辖区党委和村居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奋战在疫情阻控“第一线”。全局30余名党员干部及时接受任务安排,配合社区一起,深入开展大盛魁德盛园小区10栋楼46个单元482户1400余人信息摸排、通行证发放、居民出入登记等工作。自1.29日开始包联小区以来,累计管控重点人员共计100人。坚持依法治疫、依法防疫,出台法治惠民便民措施8条,通过预约服务、电话咨询、微信服务等形式,提供了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局干警勇担社会责任,先后捐款16000余元。在这场疫情大考面前,同志们经受住了考验,舍小家为大家,不畏困难、坚守岗位、冲锋在前,充分彰显了司法行政人的担当。

2020年存在问题和不足包括: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度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还不能满足更多群体新时代的法治需求,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三是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由于法律资源不足,律师或法律服务者时间、精力有限,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公证职业资格的人员严重短缺,制约了律师、公证业务的正常高效开展。四是经费保障需要加强。由于基层司法行政承担着多项职能,需要在基础建设、装备配备、办案经费、社区矫正管理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障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各项工作正常高效开展。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锤炼党性,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按照全县组宣统会议精神,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
三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政法铁军”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轮训、督察、整改活动。四是全面推行“三务”公开,将“三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着眼长效,全速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根据重点工作逐项梳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并全面推进任务落实,确保在年底全部完成工作要点所确定的任务。二是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各协调小组工作职能作用,适时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三是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果,以示范抓带动,以示范项目水平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紧抓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创新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实现全民普法的目标。在我县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的前提下,今后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推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的动态管理机制,让督查考核的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让考评结果的运用真正体现到年度实绩考核中。三是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普法能力。进一步培养和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调研、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依托“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节庆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周),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德治和法治、阵地和活动结合的普法格局。

(四)聚焦法制引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推动的职能作用,督促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主动与业务部门多沟通、协调,提高办案质量,从而有效推动各部门依法行政,确保群众复议渠道畅通和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筑牢基层防线,助力社会稳定

一是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对司法所基本情况特别是资产、装备等情况建立台账,逐级报备,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加强对配发的政法装备特别是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二是以各司法所建设发展为抓手,推进法务室建设工作。结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加大村(居)法务室建设力度,发挥法律工作者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人员参与司法所工作,为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指导司法所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三是继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好线索摸排的同时对工作过程中的好的做法及时总结形成长效机制,为维护辖区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特殊人群稳控监管

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月汇报、走访、不定期督查、请销假等制度。同时坚持动态走访、保持常态训诫、严肃工作程序,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实现我县社区服刑特殊人群的安全平稳。二是将活动内容多样化、教育举措多样化,社区矫正帮扶教育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形成有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三是继续推进矫正人员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促进评估公正性。

(七)服务经济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全县的人民群众提供普惠的法律服务,真正落实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愁。二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司法所全部完成结对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为帮扶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三是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县金融部门的抵押担保借款、商品房按歇贷款、个人担保信用贷款等一系列借款合同公证;
加强与县房管部门的配合,大力开展涉及房屋买卖、房屋继承等公证。

(八)强化应用,突出科技化保障引领

一是切实保障远程视频会议室、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议终端的平稳高效运行。二是积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推进司法智能终端(Jipad)的应用工作,加强数据录入和核查,确保数据完整和真实。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积极发现问题、汇总问题、处理问题,为基层工作人员解决办公困难等实际问题,实现真正意义的移动司法所。

(九)疫情防控常态下履职尽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托县司法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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